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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队长很好!你不要像黑社会一样好不啦!”

孙哲平又盯着孙翔半天,确实从表面上看不出什么,重新拿起筷子,眉头紧皱:“你小子怎么那么多事儿。”

孙翔吃过午饭,给侄女喂了奶,就准备走了。出门前,他把着玄关的墙壁冲孙哲平和张佳乐做鬼脸:“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,我才不在这儿讨嫌。”

门关上后,孙哲平问张佳乐:“你看他是真没事吗?”

张佳乐沉默了会,叹一口气:“会没事的。”

这不算什么。

虽然放下了十分霸气的话,但从哥哥家出来后,孙翔还真不知该做什么。

他不想回去,反正也是无聊,外面日头又晒,逛商场是最好的选择。孙翔逛了衣服,逛了鞋子包包,逛了化妆品,转了保健品,逛了童装玩具……什么都买了一点,两只手大包小包。

漫无目的地走啊走,最后孙翔走进一间书店,准备点杯东西坐坐。

书店大门正对着“热门畅销”的书架,孙翔路过时,不经意地一瞥,脚步便挪不动了。

书的封面很漂亮,但这不是吸引孙翔的理由。而是因为腰封上的一句话: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很久,那就放弃吧

显然后面还有半句,没有写出来。这本书摆在整摞的最上面,特意撤了包装,就是想以此吸引顾客翻过去。

孙翔毫不犹豫地翻过去了。

他没有细想为什么,但潜意识里,他是想要看到类似于“别亏待自己”、“别失去自我”、“别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浪时间”,这样的句子。他迫切地需要这些鸡汤来给他凭借、方向,和抵抗的力量。

可是当扉页上的汉字印进他眼里的刹那,孙翔的瞳孔骤然一缩,像是一盆冰水兜头浇下,把他整个人都冻懵了,大脑一片空白,全身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。

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很久,那就放弃吧

因为你注定无法爱上他。

孙翔难以置信地盯着这行字。这是什么东西?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?怎么会有人这么写书的?!

他立即把左手的口袋全交到右手上,快速地翻阅整本书,想看看这本书到底写了些什么邪门歪道,凭什么热销?!

很快,孙翔的手定住了。他翻到这本书的第二百四十五页,不在开头,不在结尾,甚至也不在中间,但这段话偏偏让他看见了。

有人哄你笑,给你春花和秋月,夏天的凉风,冬日的暖阳,万里晴空和大雨中的伞。你无法不喜欢。但有人让你哭,给你苦夏和凛冬,深秋的寒蝉,暮春的残红,你却冬天饮雪水,含笑吞毒酒。

孙翔站在那里,盯着这段话,视线像过了水。他觉得它们矫情又装逼,都是无病呻吟,可他是怎么了?他动不了啊,只能任由它们化作流水,一点点漫过他的身体。而他的眼睛分离了,在别处,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被水流淹没,最后沉入水底。

心中有什么东西急速塌陷,却发不出一丝呐喊。无声加剧了绝望,他知道自己正在死去。

他再也浮不出水面了。孙翔冷静地想。

导购员已注意孙翔很久,主动上前推荐:“这本书是xxx最新的情感力作,最后有介绍的,灵感来源于一首歌。啊,就是我们现在放的这首。”说着,热情地把书翻到后记部分,那里贴上了歌词。

iknowyourinside,yourefeelingsohollow

我明白你的感受,那是无尽的空虚

anditsahardpillforyoutoswallow

如同哽在喉间的尖锐药粒,难以下咽

youresuchahardactformetofollow

我要多么努力才能跟上你的脚步

lovemetodaydontleavemetomorrow

如果你现在爱上了我,就请再也不要离开

butififallforyou,illneverrecover

万一我为你着迷,我将再也无法回头

ififallforyou,illneverbethesame

如果我爱上了你,我将再也无法找回自我

ireallywannatouchsomebody

我真的很想去接近一个人

ithinkaboutyoueverysingleday

却满脑子都是你如此一天又一天

ireallywannalovesomebody

我真的很想找一个人倾心去爱

ireallywannalovesomebodywholovesme

我真的很想找一个爱我的人,倾心相爱

butyoutakemealltheway,youtakemealltheway

但你紧紧相随,紧紧相随

孙翔对热心的导购员笑了笑,说:“谢谢。”弯腰拿起一本新的,去柜台结账。

“一本《覆水难》,请问你还需要别的吗?”

“不用。”

“好的,一共三十二元。请问您是我们的会员吗?”

“不是。”

“如果您今天办理会员,将享受……”

“不用找了。”

孙翔从钱夹里夹出一百块扔在柜台上,拿了书,转身离开。

最初他是想进去点一杯巧克力牛奶的,但现在他觉得那太轻了。他想要喝酒。?

爱一个人,覆水难。

第249章.

孙翔拉开后座车门,把所有袋子往里一扔,只拎着那本书坐上驾驶座,撕开包装,从下午一直看到晚上。

翻过最后一页,孙翔面无表情地把书一合,又从中间拉开,双手放在书页上方的左右两边,用力一扯,将这本三百页出头的书撕成两半,往后一甩。

他开车去了三里屯,找了一间酒吧进去。菜单上的名字五花八门,他不熟悉也懒得查,直接点了青岛啤酒。

他仰头喝酒,酒滑过喉咙,灼烧感穿过食道到达胃部,就这样一口又一口,喝得肺腑发热,整个人都烫起来,而脑子却越来越模糊。这感觉真好。

对啊,这才是他应该有的表现啊,孙翔模模糊糊地想,他分手了,和那么好的周泽楷分手了。

其实他一点也不想和周泽楷分手,一点也不,可他不能那么说,因为那样太自私了。

他喜欢周泽楷啊,他怎么会不喜欢周泽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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